說明:
一、依宜蘭縣政府文化局114年3月17日宜文覺字第1140002547號函(詳附件1)辦理。
二、旨揭競賽初審收件日期即起至5月2日止,凡具本國國籍及合法居留權者,皆可參加。
三、相關資訊請詳閱徵件簡章(詳附件2),線上報名網https://art.ilccb.gov.tw,或洽承辦人紀先生,連絡電話(03)936-9116分機201。
說明:
一、依宜蘭縣政府文化局114年3月17日宜文覺字第1140002547號函(詳附件1)辦理。
二、旨揭競賽初審收件日期即起至5月2日止,凡具本國國籍及合法居留權者,皆可參加。
三、相關資訊請詳閱徵件簡章(詳附件2),線上報名網https://art.ilccb.gov.tw,或洽承辦人紀先生,連絡電話(03)936-9116分機20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