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教育部114年6月19日臺教高(四)字第1140063890號函轉財團法人李長榮教育基金會114年6月9日榮基字第114003號函辦理,詳附件1、2。 二、申請資格 (一)優秀學生獎學金:國內、外攻讀化工、化學及相關科系博士學位之在學學生(不含進在職進修生及11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),學期總成績80分以上,且未得過優秀學生獎。 (二)博士生匹配獎學金:國內、外攻讀博士學位之在學學生(不含在職進修生),未受領其他附條件約定服務義務之獎學金,且願意於畢業(男役畢或免役)後或在接到該公司通知後至李長榮集團工作服務兩年;若為尚未服役之役男,願意於畢業後立即至李長榮集團服研發替代役。 三、申請時間 (一)優秀學生獎學金: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中午12時。 (二)博士生匹配獎學金:第一梯次為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,第二梯次為11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止。 四、設置辦法、申請書及個資同意書詳附件2,詳細資訊可至獎學金活動官網參閱及下載。請貴院協助公告及轉知所屬相關學系,欲申請同學請於截止日前自行申請。 五、業務聯絡人: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,分機3436。 附件: 附件1_教育部函.PDF 附件2_財團法人李長榮教育基金會函.pdf 附件3_設置辦法、申請書.pdf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