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製作之「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」中英文版圖卡

說明:
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8月12日國健教字第1150761129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案圖卡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外觀辨識、差異比較及相關法律規定,旨在強化教職員工生對新興菸品之識能(下載網址:https://reurl.cc/mzrWzl)。

三、本案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3:良好健康和福祉連結。

四、業務承辦人:生活輔導組蔡明浩校安人員,電話:分機3864。

學生事務長  林 彥 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