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8月12日國健教字第1150761129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圖卡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外觀辨識、差異比較及相關法律規定,旨在強化教職員工生對新興菸品之識能(下載網址:https://reurl.cc/mzrWzl)。
三、本案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3:良好健康和福祉連結。
四、業務承辦人:生活輔導組蔡明浩校安人員,電話:分機3864。
學生事務長 林 彥 伶


說明: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8月12日國健教字第1150761129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圖卡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外觀辨識、差異比較及相關法律規定,旨在強化教職員工生對新興菸品之識能(下載網址:https://reurl.cc/mzrWzl)。
三、本案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3:良好健康和福祉連結。
四、業務承辦人:生活輔導組蔡明浩校安人員,電話:分機3864。
學生事務長 林 彥 伶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