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慈光山人文獎」第十九屆全國書法比賽
一.主 旨:弘揚中華文化,推展書法教育,提升書法研習風氣,增進人文藝術素養,暨緬懷 聖開老和尚德澤及其推動書畫藝術之熱忱,特舉辦本書法比賽。
二.主辦單位:慈光山人乘寺、財團法人慈光山佛教基金會、財團法人人乘文教基金會。
三.參加資格: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依組別報名參加。
四.參賽組別:
(一)國小中年級組(國小四年級以下)。
(二)國小高年級組(國小五、六年級)。
(三)國中組(含公私立國民中學)。
(四)高中大專組(高中職、大專及大學在學生,不含研究所學生)。
(五)社會組(年滿 20 歲以上之社會人士)。
(六)長青組(民國 4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者)。
五.比賽方式:分初賽、決賽二階段評審。
(一)初 賽:採徵件評選方式,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。
1.書寫內容:以聖賢格言嘉句或典雅之詩詞為範圍,自由選句。
2.作品規格:高中大專組、社會組、長青組以對開(35×135 公分)宣紙直式書寫,國小組及國中組以四開(35×70 公分)宣紙直式書寫。字體不拘,須加落款,不用裱褙,作品背後右下角須浮貼報名表。
3.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 114 年 6 月 10 日止,以郵戳為憑,逾時恕不受理。
4.收件地點:慈光山人乘寺,555007 南投縣魚池鄉東池村東興巷 24 之 7 號,
電話:(049)2896352,信封請註明「書法比賽作品」。
(二)決 賽: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。
1.參加人員:由初賽作品中,每組擇優錄取五十人(得視參賽人數酌量增減),通
知參加現場比賽。
2.比賽題目:比賽當日由主辦單位當場公布。
3.決賽日期:114 年 7 月 20 日(星期日)上午 10 時 30 分。
4.決賽地點:慈光山人乘寺文殊院,南投縣魚池鄉東池村東興巷 24 之 7 號。
六.評審及獎勵:
(一)評 審:聘請國內書法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,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
提出任何異議。
(二)獎勵方式:每組分設一、二、三、四名及佳作,凡參加決賽未入選前四名者均
為佳作。獲致獎項如下: (請見附件)
七.頒 獎:決賽當天下午舉行頒獎典禮。得獎者不克參加頒獎典禮,最遲請於決賽後二星期內,自行至南投縣魚池鄉東池村東興巷 24 之 7 號領取獎金、獎狀,不另外郵寄。逾期未領視同放棄,不得異議。
八.注意事項:
(一)作品入選決賽後,主辦單位於 114 年 6 月 25 日前專函通知,亦可上網查閱。
(二)參加決賽者請自備相關書寫用具,決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。
(三)初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,如有代筆冒名者,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,即取消參賽資格。
(四)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,其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慈光山人乘寺所有,除保有刪改、修飾權外,並有刊印、複製、展覽及作為推展社教使用之權利,且不另致酬。作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(五)本辦法及有關訊息公布於慈光山資訊網 http://www.zgs.org.tw,歡迎上網查詢。
九.自 106 年度起,凡參加本比賽社會組、長青組,連續三年榮獲同一組前三名者,將頒贈「慈光山人文獎榮譽免審查獎」,爾後不再列計比賽名次。
十.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修訂之,並保留修改、變更、取消本活動之權利
比賽辦法 來函
